查看原文
其他

编制!广州招聘教师39人,无教资证可报!

酒酒老师 广东教师考试 2020-09-07

今天给大家带来2则广州编制教招公告

一则是黄埔区招20届编制教师22人

一则是广轻工招17人,19届/社会人员可报!

快来看看吧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照搬事业编制教师22人


完整岗位表,公众号后台回复"黄埔"获取

「添加老师,加入黄埔交流群」

备考资料 | 考情资讯 | 专业答疑

若群满添加老师
回复“黄埔”进群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吸引外地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黄埔教育行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实际,我局决定赴重点高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体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西南大学设置考点。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2名,职位表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体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职位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5.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其中2020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2020届毕业生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任选一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起至11月24日17:00止,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2)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16:00止,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当天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00—16:00,审查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圆顶报告厅。
考生均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三)面试
1.考生于2019年11月29日15: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考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3.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不带入综合成绩,只做筛选比例参考。在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分数高低,按1:5比例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5倍,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四)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初定在2019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的通知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以试教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须增加专业技能展示,考试时间增加5分钟,分数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报考者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笔试对象为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的实有人数。
(五)笔试
1.考生于2019年12月1日19: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心理品质测评:
时间初定在2019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的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评采用上机测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同分情况先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签订三方协议与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按程序依次晋升。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82116635,61877389
监督电话: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  
附件1-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
附件2-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附件3-2019年广东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6日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扫码回复 黄埔 获取


中公教育针对黄埔教师招聘课程

课程咨询

课程咨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7人


「添加老师,加入广州交流群」

获取考情资讯 | 备考指导 | 专业答疑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0多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23000多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和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17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8:00至2019年11月22日17:00。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29日。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意:请考生详细阅读岗位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详细要求(尤其是专业方向及相关工作经历),谨慎报考,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5、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并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
6、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27日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定于2019年12月1日进行。
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定按照准考证应试者须知进行,不遵守考场规则规定者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
3、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人数不足1:5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
(二)报名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本人应在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详细安排请留意我校主页人才招聘专栏,逾期未参加复审,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有关安排届时在我校主页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需留意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试讲、答辩×40%+岗位技能测试×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
http://www.gdqy.edu.cn
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
4、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新进教师第一年实行坐班制管理。
5、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6日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扫码回复 广州 获取

课程咨询
课程咨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